公告:

方燕律师系上海资深民商事律师 16年专业律师经验 竭诚为您服务!

律师随笔

杨浦平凉19街坊房屋征收决定

作者:方燕律师  时间:2017年03月29日
杨府房征[ 2016 ]8
    因公共利益需要,根据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》(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)规定,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,同时收回该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。
房屋征收范围:东至许昌路,南至惠民路,西至正广和集团,北至济宁路。即:许昌路661-725号(单号)、济宁路106-154号(双号)、130弄全部,惠民路713-809号(单号)、723弄全部、753弄全部。
被征收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 
 
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
 二○一六年九月十一日
 

在线咨询

选填项(可以不填)
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,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。
特邀方燕律师

地区:上海-静安区

电话:13661982247


电话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

110法律咨询网

Email:13661982247@163.com QQ:1178322571

执业机构: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

执业证号:13101200211361114

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218号嘉里不夜城第一座2201

积分:11494奖章:0点击量:303433

我的精彩回复

最近访问